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校園網是為學校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連網、信息資源共享,并通過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CERNET)同國際互聯(lián)網互連。為了加強校園網的管理,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一、聯(lián)入校園網的各部門和用戶必須遵守有關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協(xié)議和用戶手則等有關規(guī)定和制度,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lián)網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lián)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密制度。
二、校園網由學校信息中心統(tǒng)一規(guī)劃、管理并負責運行維護。
三、聯(lián)入校園網的各部門和用戶必須嚴格使用由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由網絡中心對入網計算機和用戶進行登記備案,對信息節(jié)點進行維護和檢查。
四、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工作、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私自修改網絡配置、私拉網線、私接集線設備等活動;不允許在網絡上發(fā)布不實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不得利用網絡侵犯他人的正當權益。
五、校園網上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進行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反動、淫穢、法輪功和不健康信息的活動。未經允許,不得在校園網上發(fā)布學校內部信息。
六、信息中心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七、校園網的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絡管理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反本管理條例的行為,有義務報告在校園網上發(fā)現的禁止發(fā)布的信息內容,有義務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設施。
八、校園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
九、對于違反本條例的入網部門和個人用戶,學校將依照情節(jié)輕重對其采取如下懲罰措施:警告、停止網絡連接直至訴諸法律。
十、本條例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校政文〔2005〕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