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聽課制度,是了解教學情況,溝通教學信息,促進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和管理服務質量的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為了全面、客觀地了解和掌握我校教學動態(tài),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培養(yǎng)適應社會需要的高素質人才,經學校研究決定,建立我校聽課制度。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各級領導、教師的聽課量和聽課要求
1、學校領導帶頭堅持聽課,每學期聽課不少于7節(jié);其中分管教學、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0節(jié)。
2、學校領導、教學督導組聽課旨在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課堂教學情況,傾聽師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3、教務處、學生處正職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2節(jié),副職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8節(jié)。
4、其它機關職能部門、教輔部門正職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5節(jié),副職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3節(jié)。
5、機關職能部門、教輔部門領導聽課旨在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內容和范圍,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課堂教學情況,傾聽師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6、系(部)黨務系統(tǒng)正職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7節(jié),副職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節(jié);系(部)正職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2節(jié),副職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8節(jié)。其中,系(部)領導聽課旨在了解本系(部)教學實際狀況,發(fā)現(xiàn)并逐步解決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指導教師更好地開展課堂教學活動。
7、教師、教研室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2節(jié)。通過聽課,要達到切磋教學內容、交流教學方法、改善教學效果、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目的。
8、支持和鼓勵其他人員聽課及(系)部之間的相互聽課。以了解教學動態(tài),相互取長補短。
二、聽課方式和聽課范圍
1、聽課方式以隨機、隨堂為主,也可組織重點聽課、聯(lián)合聽課等。
2、聽課范圍主要是全日制??扑_課程,重點是新開課和開新課課程以及全校性公共課。
3、聽課內容包括:課堂講授、教學環(huán)境、教學秩序、教學態(tài)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效果等。
4、聽課人員每次聽課必須認真、詳細、如實填寫聽課記錄表,聽課后應及時與授課教師交換意見;涉及到環(huán)境設施、教風、學風等方面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部門、系(部)溝通。
三、聽課制度組織管理
1、各級領導、全體教師要以辦學的主人翁精神,自覺遵守和堅持聽課制度。
2、學校教學督導組有義務監(jiān)督各級領導、教師執(zhí)行聽課制度的情況。
3、各級領導干部、教師不能以上課替代聽課。
4、聽課后應請授課教師在聽課記錄表上簽名,但聽課內容記錄不作為教師教學質量評價依據(jù)。
5、聽課記錄表請到教務處領取。
6、學校領導每學期結束前委托學校辦公室送交教務處;機關職能部門、教輔部門領導于每學期停課復習前一周以部門為單位將聽課記錄表交教務處;教學系(部)于每學期停課復習前一周以系(部)為單位將聽課記錄表收齊匯總后,聽課記錄表存檔,匯總情況一份存檔,一份于本學期放假前交教務處;教務處將全校聽課情況匯總整理后,適時公布。
上述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校教文〔2005〕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