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弘揚我校“團結(jié)奮進 誠實守信 求知求是 務實創(chuàng)新”校風和“求索 求實 求真 求新”學風,形成學生早操、早讀工作的長效機制,結(jié)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按照有利于鍛煉學生堅強的意志品質(zhì)、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有利于學生素質(zhì)的提高、有利于學校良好風氣的形成的要求,切實發(fā)揮早操早讀的育人功能,促進廣大青年學生健康成長成才。
為使早操、早讀工作有序開展,學校成立學生早操、早讀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
副組長由學生處、教務處和團委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院(系)書記(副書記)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早操、早讀工作辦公室,早操、早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
學校學生早操、早讀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協(xié)調(diào)全校學生早操、早讀工作;
2.研究制定學生早操、早讀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3.對各院(系)早操、早讀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指導;
4. 對早操、早讀工作進行總結(jié)表彰。
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學生。學校督導檢查一、二年級學生的早操、早讀情況。
周一至周五早上6:20—7:00為早操、早讀時間。各院(系)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1.每學期開學初,各院(系)要制定出本部門學生早操、早讀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早操和早讀時間、地點、值班老師安排、督導檢查措施、獎懲措施等,并報學生處備案。
2.各院(系)要通過召開大會、班會等形式,認真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使學生充分認識到開展早操、早讀工作的
重要意義和作用,教育引導學生自覺參加早操、早讀。
3.由早操早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早操、早讀工作督導檢查小組,主要負責早操、早讀工作的督導檢查。
4.學校學生早操、早讀工作督導檢查小組及時將督導檢查結(jié)果進行通報。
1.學校學生早操、早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導檢查各院(系)輔導員、班主任出勤情況;學生會、大學生自律委員會負責督導檢查各院(系)學生出勤情況。
2.各院(系)要高度重視學生早操、早讀工作,成立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早操、早讀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部門早操、早讀工作的組織實施。
3.各院(系)要充分發(fā)揮輔導員、班主任的重要作用,發(fā)揮學生干部、學生黨員等學生骨干的示范作用,按照本部門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效果。
4.各院(系)要建立學生早操、早讀工作督導檢查制度,加強督導檢查,認真做好考勤記錄工作。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因生病或其它原因不能進行早操、早讀者,應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輔導員或班主任批準后生效。
5.各院(系)在開展早操、早讀工作時,要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引導學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意識。
1.學校早操、早讀工作督導檢查小組的檢查結(jié)果與院(系)年度考核掛鉤。
2.一學年學生早操、早讀出勤率累計3次及以上不足90%的班級,取消當年先進班集體的評選資格。
3.對無故不進行早操、早讀的學生,依據(jù)學校對于曠課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一學期累計3次及以上無故不進行早操或早讀的學生,取消其學期評優(yōu)評先資格。
4.學校在每學年對學生早操、早讀工作進行總結(jié)表彰。在一、二年級學生班級中按15%的比例評選出早操、早讀先進班級,進行表彰。
5.學校給予參加早操、早讀工作的值班老師適當補助。
6.學校設立專項經(jīng)費,用于值班老師補助和先進班級獎勵。該專項經(jīng)費由學生處負責管理。
八、其它
1.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校學文〔2011〕22號)